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为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探索高层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新征程,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职业标准中申报条件。(https://px.class.com.cn/search/index/index)
(2)已取得助理级、中级、高级职称且符合职业标准从业年限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直接报考三级、二级、一级职业技能等级(依据冀职改办字【2021】41号)
二、认定职业(工种)范围、等级
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工种/职业方向 | 级别 |
1 | 车工 | 6-18-01-01 | 数控车床 | 3、2、1 |
2 | 钳工 | 6-20-01-01 | 3、2、1 | |
3 | 电工 | 6-31-01-03 | 3、2、1 | |
4 | 化工总控工 | 6-11-01-03 | 3、2、1 |
三、收费标准
依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下发冀价行费[2018]86号文件执行。
认定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次
序号 | 工种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1 | 车工 | 490 | 700 | 930 |
2 | 钳工 | 490 | 700 | 930 |
3 | 电工 | 490 | 700 | 930 |
4 | 化工总控工 | 290 | 480 | 710 |
四、认定内容和方式
1.认定内容
以各级别国家职业标准考核内容为基础,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以业绩评价为导向,全面考察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2.认定方式
序号 | 等级 | 评价方式 |
1 | 三级 | 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
2 | 二级、一级 | 知识考核+技能考核+技能评定和综合答辩 |
五、报名和认定时间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
2、认定考核时间:见网站公告(7月25日后)。
六、报名提交资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本人签名电子版、纸质版;个人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jpg格式单独提供)与所填写表中一致。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查询页、职称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申报职业相关的从业经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缴费证明)
(3)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另提供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件
(4)综合评审表(二级、一级填写) (附件2)
(5)工作总结及其电子版(二级、一级填写),发现抄袭或雷同者取消考试资格,费用不退。
注:(1)—(3)材料按照顺序均需相应部门盖章扫描PDF电子版提交至邮箱:958424264@qq.com
附:学历证书查询网 http://www.chsi.com.cn(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中或中专学历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证明:http://zscx.osta.org.cn/
七、联系方式
李老师、顾老师:8337089
报名地点:丰南区国丰大街111号唐山劳动技师学院汇德楼415房间